收售微信号,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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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4 19:57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

  案例:2018年7月起,廖某念开始在贺某的指示下在微信圈发布收购实名注册微信号的广告,以每个200元的价格收购后卖向境外,并且领取一定数额的“工资”。初尝“甜头”的廖某念叫上同乡廖某孟,先后前往马来西亚和柬埔寨合伙做起了倒卖微信号的“生意”。2019年5月,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谋取更高利润,2人回到重庆购买150余部手机,并雇佣他人继续疯狂收购和出售微信号。

  廖某念、廖某孟2人贩卖至境外的微信账号部分被犯罪分子用于开展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5月,张掖女子蔺某通过微信被诈骗1.3万余元,报案后,张掖警方顺藤摸瓜一举将还在做着“发财梦”的廖某念、廖某孟2人抓获。至案发,廖某念、廖某孟先后收售微信账号2000余条,非法获利10余万元。

  张掖甘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念、廖某孟2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大肆收购实名注册微信账号并向他人出售,非法获利十余万元,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当庭宣判,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廖某念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廖某孟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微信账号还能卖钱?自己的闲置微信号怎么处理?转卖或转租给他人使用可以吗?对此,记者采访了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寇悦林律师一起聊聊微信号被收购后的风险。

  记者:买卖微信号触犯哪些法律?

  寇律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实名微信号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会带来什么危害?

  寇律师:会泄露你的个人信息。一旦对方登录你的账号,你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将无任何保障。犯罪分子还会冒充你的身份进行诈骗。还有可能用你的账号洗钱、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此来逃避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监管和侦查。还会利用购买的微信号进行赌博,或者利用微信附近功能,进行色情活动。还有不法分子盗用他人信息,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以此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出售微信账号的行为还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律师提醒,千万别拿实名认证的账号当商品赚取利润,你要知道微信、QQ、支付宝这些均需要实名认证,切勿贪图小利“出租”“出售”自己名下的此类实名账号,这样不仅会影响你的个人征信,泄露你的个人隐私及信息,还有可能被收卡人用于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情节严重的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不管在哪里看到买卖实名账号的信息,都要保持冷静不要被迷惑。如果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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