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在微信平台购物建议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货款
本报讯 (记者杨佳彬)通过“微信砍价”抢得低价手机,钱付了,商家却迟迟不发货。昨日,市民傅先生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称上个月他通过“微信砍价”,以4317元的价格订下一部苹果6手机,可对方却迟迟不发货。
市民傅先生称,去年11月份,他有朋友参加“微信砍价”活动,以4300元左右的价格购得一部苹果6手机,付款后,商家如期寄来手机。在市面上,此款手机在5400元左右。通过朋友圈转发的相关信息就能省下1000多元,傅先生也心动了。上个月,他关注了“易行数据网络科技”公众号,并进行“微信砍价”,最后,他获得了4317元的优惠价。上个月21日,他通过微信支付了款项。然而,约定7天到货,可手机一直不见踪影。
随后,傅先生通过客服号码联系上对方,客服表示,公司监控发现参与者有恶意竞价的嫌疑,需要进一步核实,如果确定未违规,将如期发货。然而,经过一系列的核实程序,对方还是未发货。这几天,他多次拨打客服电话,可对方已无人接听。
有此遭遇的并非傅先生一人,记者加入该活动的维权群,群里近百人反映有类似遭遇,经初步统计,涉及泉州地区的达30多人,案值近30万元。这些人中,最多的一次性竞得7部,支付了近3万元。
不过,以上情况是否属实,尚未得到警方证实。 昨日,已有多名市民前往位于福州的该网络公司,并向当地警方报案。记者多次致电“易行数据网络科技”公众号上的客服电话,均无人接听。
记者了解到,微信平台支持在线支付功能,一些商家进行微信营销,“微信砍价”就是当下较热门的销售形式。商家称,为了扩大影响让利销售商品,只要微信用户对活动链接进行点击或转发,都能“砍价”,最终以较低折扣买到商品。对此,泉州警方表示,微信营销只需要注册一个账号,然后在朋友圈配发图片文字发送,即可形成买卖。这种营销模式必须先向卖家支付费用,卖家才会发货。由于未得到第三方监管,所以买家存有风险。如若卖家收钱后未按约定发货,买家常常面临投诉无门的状况,造成经济损失。
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律师表示,一旦出现卖家否认交易、拒绝还款的情形,消费者想要通过立案追回自己的损失,碰到的第一个瓶颈就是立案难。网购金额一般较小,远远达不到立案标准。而且即便数额巨大,达到立案标准,还需要消费者耗费时间和精力,从银行获取相应账户之间的转账证明作为证据,过程非常麻烦。他建议,如果一定要通过微信平台购物,建议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将货款支付给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