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手机时赚500元?有人赚这种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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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7:57

  用你的号码打电话

  一小时给你500块钱

  各位小伙伴们在上网的时候

  是否刷过这样的“赚钱路子”

  或者“兼职招聘”广告

  别心动!!关掉!!

  2024年4月,福清市民李某(化名),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一则“时薪500元,日结佣金,只需两部手机,不限机型”的招聘信息,受诱于广告宣传的高收益,李某便参与所谓的“兼职”。当日,李某根据骗子安排,用一部手机与其保持QQ通话,另一部手机同时拨打受骗人小王(化名)电话,两部手机同时开启免提功能实现语音互通。随后,骗子冒充航空公司客服诈骗小王20万元,李某则从骗子处获利500元。到案后李某懊恼不已,悔称不该被利益所诱参与诈骗活动。

  什么是“手机口”诈骗?

  一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的方式实现语音中转,使得拨打出去的电话显示为本地号码。

  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骗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骗人电话、发送短信,实现人机分离,帮助境外骗子掩饰来电真实归属地,从而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

提供手机时赚500元?有人赚这种钱……

  二是架设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使受骗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

  很多人可能都接过开头是“00”或“+”的陌生来电,此类号码大多是诈骗电话,面对此类号码会十分警惕。但是如果来电号码是本地的,你还会保持高度警惕吗?

提供手机时赚500元?有人赚这种钱……

  作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的渠道寻找工作,切勿因贪图钱财,随意出租或出借手机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从而沦为骗子的诈骗工具。此外,广大群众也应提高警惕,接到可疑的陌生电话时,要仔细辨别对方的身份和意图,不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务信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要保护好个人隐私

  谨慎做网络兼职

  遇到让人提供手机的招聘

  要仔细辨别

  如遇到相关骗局

  可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转自:珠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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