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网讯 “正规平台,诚邀刷单,操作简单,轻松上手,足不出户,日入上千……”随着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刷单行业兴起,许多在校大学生、全职宝妈等为了赚些零花钱而加入刷单行列。记者昨日获悉,城厢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合谋实施网络刷单的诈骗案。
办案法官介绍,唐某伙同曾某、谢某等12人合谋实施“闲鱼炸单”。他们先购买能联系到刷手的微信账号,然后纠集同伙实施诈骗,在闲鱼平台上架虚假商品链接。通过微信群发大量“兼职刷单赚佣金”的虚假信息,允诺先刷单完成任务后退回本金并支付佣金,诱骗刷手在其自制的虚假商品链接上付款。然而,每当刷手确认收货,垫付款即被转移到其他账户内,刷手未能收到退款。截至案发,唐某等人共骗取钱财35.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等12人虚构刷单返本金并获取佣金,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罪责,分别判处5年到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相关人员退出赃款给各被害人。目前案件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市民,刷单类诈骗是当前社会一种较为常见的诈骗手段,不少人轻信所谓的“足不出户,日进斗金”“轻轻松松赚钱”等兼职刷单信息或广告。刷单本就是违法行为,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轻易点击、扫描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二维码,切莫贪图一时小利而落入犯罪分子构建的陷阱中。(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林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