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行时】大学生高价收购微信号?警惕年轻化信息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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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5 08:35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增强预防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意识,近日,奈曼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刘某某等10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并邀请通辽市、奈曼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在校生等共计2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等10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广告等方式,收购微信号并予以出售,从中赚取差价,赚取违法所得谋取非法利益。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10名被告人如实供述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

本案10名被告人中有5人系在校大学生。此案是继该院成功审理的37名被告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后的又一网络犯罪,两案被告人共15名在校大学生,此类网络犯罪主体越来越年轻化、校园化。通过此次公开审理+法治宣传,具有一定的社会警示和教育意义。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公民信息与公民安全密切关联,公民信息被非法获取泄露,轻则造成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甚至可能引发电信诈骗、敲诈勒索、洗钱等次生犯罪,严重威胁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且易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通辽市人大代表袁丽丽说

强化宣传力度,把宣传贯穿始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尤其是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的社会氛围,筑牢全民防诈壁垒,提升反诈能力,通过参加庭审就是最好的反诈宣传方式。

观摩庭审的大学生表示

现场观摩这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公开庭审,我感触颇深,个人信息泄漏确实蔓延着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也应该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触犯法律的底线。

原标题:《【普法进行时】大学生高价收购微信号?警惕年轻化信息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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