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着赚大钱、日进300元?信的人已在乌鲁木齐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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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5 12:55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我一心想着‘躺着也能赚大钱’,没想到这么快就美梦破灭。”12月13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某被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他后悔不已。

司某接受警方讯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供图

  25岁的司某是甘肃人。今年8月,司某在苏州找工作时,被一则“躺着也能赚大钱”的广告吸引,主动与对方联系。

  对方自称是某公司“老板”,专门收购电话卡,司某用身份证办了1张电话卡寄给对方,很快收到600元“报酬”。“老板”又告诉司某一条“生财之道”:如果用身份证注册一家公司,能赚2500元,后续每天有300元的收入。待公司账户注销后,还能再收1万元。

  “他们是不是要用我注册的公司干违法犯罪的事儿?”司某想到了这一点,而他利欲熏心,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8月18日,司某收到“老板”给他买的火车票,从苏州来到乌鲁木齐,按对方要求注册公司,办理对公账户及U盾,随后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和公司的全套资料、对公账户及U盾全部寄给“老板”。

  很快,2500元“报酬”到账,司某在乌鲁木齐待了近1个月,每天都在坐等300元“工资”。9月中旬,司某带着“赚到”的1万多元,心满意足返回苏州。

  11月中旬,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环卫路派出所民警走访银行网点时,发现司某注册的公司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迅速上报沙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并协调银行开展核查工作。警方确定司某有重大帮信嫌疑,将其公司账户紧急冻结。

  11月27日,当司某按原计划来乌市办理公司注销手续时,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

  经查,司某的“财神爷”用他注册的公司账户实施“洗钱”犯罪活动,短短两个月涉诈资金进出流水2000余万元。

  乌市公安局沙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王晓明介绍,此案中,诈骗分子以不合常理的高返利方式将司某一步步引诱上钩,司某明知不合法,为了轻松赚大钱,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警方提示,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以及相关证件,千万不要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甚至开办账户交给他人使用管理,一旦成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逃避打击的“帮凶”,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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