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2999,进价只要10元!警惕!十堰多人被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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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7 12:59

2999元买来的保健品

进价居然只要10元钱

如果不是十堰警方破案

一直在口服

某“胚胎”保健品的刘大妈

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

近日,房县公安局破获一起

涉养老诈骗案件

犯罪嫌疑人杨雄

陈英、张进等3人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茶馆讲座

2023年11月底,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群众程女士举报,称自己的父亲最近迷上了喝茶,特别爱去一家茶馆听健康讲座,每天凌晨5点多就出门,中午11点多才回来,并且每次回家手里都会拿一些不知名的保健品,偶尔还会拿回来一些卫生纸、鲜鸡蛋、洗衣液等生活物资。家里的书桌上还堆放了6瓶“灵芝”孢子粉、人参皂苷以及包装及其简陋的某品牌“胚胎”胶囊。

程女士表示已经跟父亲说了很多次不要去听讲座,不要购买那些保健品,可其父亲宁愿打着晨练的幌子也要去听讲座,并先后购买了1万多元的保健品。

民警勘查现场

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任飞翔、民警李永能根据程女士提供的线索调查走访,经数天暗中观察,发现了这家位于房县某菜场附近的茶楼。民警走进店内例行检查,发现茶柜旁边的一扇门内传来阵阵谈话声,昏暗的房间里两名老人正和一名女子讨价还价,室内墙上悬挂着各式保健品宣传广告以及锦旗若干。

“他们只发展50岁以上中老年人为客户,50岁以下的不发展。”面对民警的询问,茶馆销售员薛燕告诉民警,茶馆老板叫陈英,在房县城区、竹山县等地有多家店铺售卖保健品。

蛙心实验

“之前拿牛蛙做实验,这个产品真的很神奇。当时,取吃过产品和没吃过产品的牛蛙心脏放在不同的量杯里,没吃产品的牛蛙心很快就停止了跳动,吃过产品的牛蛙心停止跳动后会再次复苏。”薛燕对民警说完还自信地表示,她也给自己的母亲买了6盒保健品,吃了半年因为太贵所以没再吃了。

之后,民警走访了位于房县步行街某居民楼三楼的店铺,这里已经人去楼空。此时门口站了一个来退货的老人,经询问得知,老人名叫王大海,家住房县军店镇,一直患有心绞痛的毛病。去年4月25日,他接到传单来此参加一个健康讲座,看过“蛙心复苏实验”后,王大爷花9000元购买了一种名叫“心脑肾XXX”的保健食品。可经过一段时间的服用,王大爷不仅身体没有调养好,还因服用产品后持续便秘使他痔疮复发苦不堪言。在王大爷的诉述中,民警又了解到,这个老板在房县科技馆某居民楼三楼、十堰五堰街附近也开设的有卖场,然而目前那些卖场都没有人了。

“名医”外甥

一天,竹山县上庸镇史大妈坐车到县城看病,刚走出客运站就被邻居李梅拉到滨河广场某店铺听养生讲座。“刘阳你怎么在这里呀,当上医生了?”史大妈走进授课厅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表外甥,记得年前刘阳还曾托史大妈儿子帮他找工作,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名医”讲师。

在现场,刘阳如法炮制做了“死鱼复活”的实验,因亲眼目睹产品能使死鱼“起死回生”的把戏,老人们便对这款保健品的功效深信不疑,纷纷掏钱购买。史大妈也在这位表外甥的怂恿下,花了3000元买了一个疗程治疗心脑血管的保健品。怎料服用一段时间后,并没有当时宣传的神奇疗效。史大妈联系刘阳退款时,曾经热情贴心的表外甥却总以“服用时间不够,再吃一段时间看看效果”等理由推诿搪塞。

后经查,5月初,犯罪嫌疑人陈英来到竹山县低价盘下滨河一处办公场地,聘用李梅、刘静等人为店员,通过赠送鸡蛋、面条等礼品吸引老年人参加自己店里的“健康”讲座。在讲座上对灵芝孢子粉、苗王仙草、“胚胎”胶囊、羊胎盘等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扩大产品功能,鼓吹服用该产品有修复细胞、提升营养、增强免疫力、抵抗治疗各类疾病等功效,以此兜售实际并不具备药效和保健功能的产品。

一网打尽

依据程大爷、王大爷、史大妈提交上来的产品以及几处店铺提取的遗留物证,民警联系相关机构对药物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这些产品实际上均为普通食品,并未标注任何治疗疾病的功效,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能。此外,民警还对涉案的平台、资金账户等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售价2999元的“保健品”进价仅10元。随着侦查深入,一个以保健品虚假宣传实施诈骗的团伙浮出水面。

8月底,据知情群众举报,杨雄、陈英在竹山和房县又开了两家装修豪华的羊奶粉连锁店。经数日调查取证,房县公安在两地分别开展了集中收网行动。民警在竹山、房县的某奶粉专卖店,现场共驱散听课老人40余名,店铺暗房内查获大量作案使用的手机、电脑、各色会员卡、账本、话术本及保健品若干。为此,一个活跃在十堰、房县、竹山等地以杨雄、陈英、张进为首,针对中老年人销售保健品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被一举捣毁。

该案移送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在案证据,认定犯罪事实及案件性质。9月15日,房县检察院以三人涉嫌诈骗罪向房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雄、陈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某保健产品的作用功效,以会销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诱使被害人购买其产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房县人民法院以杨雄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陈英、张进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文中除民警外均为化名)

文、图/十堰晚报记者 叶楚榕

通讯员 李妮娜 周青青 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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